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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尤小平:企业走出去需完善法律体系

目前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参与“一带一路” 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,规模不断扩大。但在“走出去”获得“红利”的同时,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。

为此,全国人大代表、HTH(中国)官网董事局主席尤小平建议,完善法律体系,支持企业走出去,参与‘一带一路’建设。

一带一路”贯穿欧亚大陆,涉及65个国家,总人口超44亿,占全球的60%以上;年生产总值超20万亿美元,约占全球的30%;沿线国家资源禀赋各异,经济互补性较强,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。

自2013年中央发出倡议以来,我国已在全球50多个国家建立118个经贸合作区。

尤小平认为,目前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参与“一带一路” 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,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。包括由于政策体系的不完备、服务机制的不健全、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能力不强及跨国经营人才的缺乏等原因,尤其是我国企业自发、零散、“单打独斗式”的走出去现象较为突出,这不利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,也不利于建立和维护国家的良好形象。

他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,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还只在初步阶段,所有服务体系基本还未建立起来,但是企业需要走出去慢慢摸索。

为此,尤小平建议:一是完善法律体系,加强制度保证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接轨国外法制体系,尽快研究制定境外投资法、保险法等相关法律,构建包含境外投资监管、投资保险、投资金融、投资税收、投资争端解决等各个方面的境外投资法律体系。

二是搭建服务平台,加强指导支持。建议设立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发展促进机构,通过加强与发改、商务、外事、海关等职能部门,以及银行、基金、协会、商会等机构的沟通协调、资源整合,共同搭建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,并在政策法规、融资渠道、外汇管理、风险评估、信息咨询、争端解决等方面,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。

三是建立应急机制,保护合法权益。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境外使馆、境内外协会、商会等机构,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,及时发布境外投资可能出现的政局动荡等预警信息,及时解决走出去企业的重大、突发问题,切实保障走出去企业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
四是加强组织引导,推动健康发展。建议国家、地方政府或有条件的行业协会、大型企业在具有战略性资源和新兴市场国家建立海外园区,并有序组织我国优势产业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“走出去”,提高企业走出去的组织化程度,以进一步推进行业自律,增强产业协同,提升整体竞争力,避免出现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本文原载于2017年3月6日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  记者姚建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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